第22章 柔软

  当然,也只是想一想。

  大众广庭之下,我还没有如此豪放。

  到了分岔小叉,我正欲朱玲珑告别,她再次抢了先,主动伸出手来。

  我愣了一下,意会过来,赶紧伸手和她握了一下。

  “哗哦,你的手,真柔软啊,像个女人。”

  朱玲珑永远在变,快得我无法跟上她的节奏。

  各自上班,走了几步,我悄悄回头,望着远去的倩影,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到了工厂,打完卡,我径直去找大石。

  我想问问他,半夜没接到我电话倒也罢了,为何天亮,看到未接电话,却无动于衷。

  要知道,我俩可是好兄弟啊。

  行至他的办公位,大石却不在。电脑没开,看台面不像动过的样子。这时,马上就要响起上班铃,周边同事差不多都到了。

  我问了同事,他果然还没来。

  这就有些奇怪了。

  要知道,大石平时上班最积极,而且常年如此。难不成,他也生病发烧了?

  如此一想,我便急了,掏出手机打电话,结果,打了几次,他都没接。

  愈是如此,我越发着急。心想,昨晚找大石喝酒,是我的责任,要不请半天假得了,去看看他什么情况。

  说不定,他和我一样,需要照顾。只是,他租房隔壁,没有住着一个,像朱玲珑一样的女邻居。

  我转过身来,准备去找雷姨请假。

  刚走到通道口,门口跑来一个人。

  看那模样,有点像大石。

  我停下脚步,待他走近,果然是大石。

  我问他怎么了,他直摇头:“没事,睡过头了,差点迟到。”

  我心中有疑问,还想问更多,他却拿起杯子,去了茶水间。

  这时,我看见坐我邻桌的同事,站起朝我招手,还作了个接电话的手势。

  我只得紧走几步,跑回办公桌。

  来电话了,雷姨打来的。

  挂完电话,我去雷姨办公室,当面听她指令。

  工作上的事,倒没什么。无非那些日常琐碎,没太多可说的。

  她叫我过去,主要目的,是谈起写作的事。

  “我有几个朋友,闺中密友,她们最近建了个诗社,把我也拉了进去。”

  雷姨离开靠背椅,给我倒了一杯茶。

  我道了声谢,说:“这是好事啊。”

  “对呀,我也觉得不错。在职场上混,勾心斗角太多,烦心事太多。有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谈谈诗和远方,是很好的放松方式。”

  雷姨端起杯子,饮了一口茶。

  她的模样其实不错,只是皮肤太黑了。

  私底下,同事给她取了两个绰号。

  一个是雷姨,她姓雷,又声如雷鸣,年龄离姨也差不太多,倒不算过份。另一个绰号,就有点伤人了:黑寡妇。

  这三个字,可以分成两半。分开来看,每一部分都正确。

  她老公死于一场车祸,她皮肤又黑,可不名副其实么?雷姨听闻过自己第一个绰号,但黑寡妇之名,还从未传入她耳中。

  我比别的同事,和她接触稍稍多一些,加之离得近些,对她的了解也多了一些。

  总体而言,她是个不错的女人。只不过,很多时候,面对其他同事时,她必须摆出强硬的一面。

  我望着雷姨,不时点头,表示理解。

  “我们给诗社起了个名字,叫朋鸟社。朋友的朋,大鸟的鸟。你觉得怎么样?”

  雷姨眨了眨眼,她睫毛很浓,不是美瞳却胜于美瞳。

  她是双眼皮,加之浓睫毛,显得很好看。

  “朋鸟为鹏,既体现鹏城,又意寓诗社大鹏展翅。简直妙不可言。谁取的啊?”我昂头问。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雷姨眸眼放光,脸上写满了阳光。

  人总是喜欢听赞美的,女人尤其如此。就算雷姨不说,我也知道,名字肯定是她取的。

  朋鸟的确有些创意,但我初一听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群吱吱喳喳的鸟。

  继而,想到雷姨的闺蜜们,她们无非也是一只只鸟。

  想到这一点,我其实是想笑的,但必须忍住。

  我的职场生涯远不如曹超,但在曹超的耳提面命下,我得到了一些真传,练就了一些工夫。

  “即使是诗社,就得隆重点。我们决定搞个仪式,其实嘛,无非就是见面吃个饭,朗诵几首诗罢了。但,仪式很重要,是必须的流程。有了仪式感,大家才会认真对待。”

  雷姨沉浸在自己的讲述中,很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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