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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法庭的对决2妃英理大战九条(上)

  “被告井上隆至,在案发当晚八点三十分左右入侵杯户镇三号街二之九号野本大厦二楼的大津房屋中介破坏了社长办公室后进入。”

  “当他正在物色窃取财物的时候被该公司的大津敏之社长返回公司的时候意外撞见便以身上所持的凶器威胁被害人。”

  “之后又把社长室内的保险箱撬开,不仅如此,甚至以社长室内的玻璃烟灰缸连续三次敲击被害人头部导致伤重不治,最后还把保险箱中存放的一千两百万现金全数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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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段非常残忍,因此本席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抢劫杀人的罪名请求庭上判处被告无期徒刑的处分。”

  “被告对于检察官宣读的公诉是谁是否同意接受?亦或持有反对的意见?”

  “我那天晚上只不过是去偷东西,没有想杀人。”

  妃英理“对不起庭上。”

  “辩护律师请说。”

  “公诉事实中记载的是抢劫杀人罪,但是被告并非蓄意杀人,本席无法同意这项指控。”

  “你是否认被告抢劫杀人的罪名吗?”

  “是的,本席认为这件案子应该以第二百五十条意外杀人罪论处较为恰当。”

  “辩方对于检方所提之公诉事实持有反对意见,检方有何看法?”

  “是,我有个问题,被告选择入侵大津房屋中介的理由是什么?”

  “没什么理由,我是在挑选要偷哪栋大楼的时候,意外挑到了那里。”

  “这么说,你会闯进那里完全只是个巧合,而你对大津房屋中介以及被害人大津敏之先生并没有完全仇恨是吗?”

  “对啊。”

  毛利兰“我觉得九条检察官好像话中有话。”

  妃英理“启禀法官,检方这个问题的企图太含糊了。”

  九条玲子“既然这样,被告是否认识一个名为远藤纪子的女性?”

  “怎么样啊?你该不会连自己的独生女都忘记了吧?”

  妃英理“他的独生女?”

  栗山秘书“我查到了,他在二十年前和前妻离婚的时候的确有一个年仅八岁的女儿 可是这和这件案子有关系吗?”

  九条玲子“怎么样?没有办法回答我吧?”

  妃英理“抗议,检方所提的问题牵扯到被告直系血亲的性命,辩方认为检方有蓄意动摇被告出庭情绪的意图。”

  法官“他的女儿和这件案子是不是有什么牵连呢?”

  九条玲子“是的,远藤纪子目前在大津房屋中介管理的别栋大楼里经营一家快餐店,传闻她和大津社长之间具有某种暧昧的关系。”

  “这么说检方是认为被告入侵案发现场并非是个巧合了?“

  “是的,根据本席调查发现,有人认为被告因此对死者怀恨在心。”

  井上隆至“你乱讲话,我根本就不认识他那种人。”

  “既然这样,我们就问问本人好了,我看她也已经到了旁听席上,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到这里来好吗?”所有人看向站在旁听席的远藤纪子。

  “爸爸。”(远藤纪子,二十八岁)

  “纪子……”

  兄弟二人:原来这是九条检察官的杀手锏。

  “如果有必要的话,检方已经准备好请远藤小姐出庭作证了……”九条玲子看着妃英理。

  一审结束后,妃英理看着远藤纪子“这么说的话,检察官说的那些全都是真的喽?”

  “对,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骗我的,他说什么要把一家店让给我经营,其实,他根本是想利用我而已。”

  “你跟令尊几时重逢的?”

  “我是在两年前我母亲去世之后遇到我爸爸的,从那之后只要我爸有空就会常常到我的店里去看我。”

  “所以你就把大津社长的事告诉他了?”

  “对,因为他要帮我向他要补偿金。”

  柯南“现在的情况对他非常的不利。”

  毛利兰“怎么说?”

  苍天蓝羽“因为他既然有怀恨对方的理由,还连续敲击头部三次,要是说他没有杀害死者的念头任谁也不会相信。”

  “对哦。”

  妃英理“最后我希望你能坦白的告诉我一件事,你是不是也认为你父亲当天晚上杀害了大津敏之社长?”

  远藤纪子“不,我爸爸虽然会做闯空门的勾当,但是他绝对不会杀人的。”

  “是吗?”

  兄弟二人:看来这件案子,对婶婶而言会变成一场苦战……

  毛利侦探事务所,毛利兰正在帮打瞌睡的毛利小五郎收拾东西“爸爸真是的,又在这里打瞌睡。”

  毛利小五郎醒来后夺走了毛利兰手上的资料“我想事情的时候喜欢闭眼睛,谁说我打瞌睡了?”

  “哦,那你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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