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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叫常世成,这位叫梅萍。”沈文兴揽住我的肩膀,“以后他们就是你名义上的父母。”

  父母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点陌生,以前也会有很多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但是我从来不在被收养的名单里——我对他们来说太大了,没人想承担养出白眼狼的风险。

  我并没有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感到高兴,很显然这对男女会带我离开这里,但我不想离开沈文兴,这几个月住下来,就算我是个傻子也能明白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过上少爷日子,眼前这两个人显然做不到。

  当然如果再加一个理由那就是我舍不得和沈文兴分开。我爱他,虽然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轻浮,可是这是事实。相信我,如果有一个人愿意无私的照顾你,在外做一头恶狼但回家就变成伯恩那,你也会爱上他,至少是想和他待在一起。

  “所以你也不要我了,是吗?”

  我的眼泪堆积在眼眶内,仿佛只要听到一个“是”字就能把整个客厅淹没,在这半年里我早已经摸索出用自己的方式抓住沈文兴的心。我真是坏透了,那个老巫婆说我妈是婊子,我是婊子的种,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是因为我前天让你回来陪我吃饭你生气了吗?”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能咬紧嘴唇,低着头,任凭一大滴眼泪砸在沙发的皮面上发出一点声响。

  我感受到他的手放在我的头顶,就我第一次面对他的那个夜晚一样,但是他没说话,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睛在注视我,那束光好像要把我的脑壳打穿。

  我晃了晃脑袋,企图甩开他的手。

  他把我带进了书房。

  这里是我的禁区,家里的阿姨不允许我靠近,但真正走进来才发现这里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这是家里最“简陋”的地方,只有一套普通的桌椅以及成排的柜子。

  沈文兴坐在椅子上,这次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我坐上去。他很高大,那个时候的我坐在他腿上甚至够不到地面。

  “燃燃,我不是不要你了。”他两只手箍着我的肩膀,好像前两天餐桌上的龙虾,“跟我在一起很危险,我需要把你放到更安全的地方。”

  可能是看我没什么反应,他有些无奈拿起桌子上的地球仪,指着上面的一个点说:“燃燃你看,我们现在在这里,但你以后有可能去别的地方,世界很大,我不能直把你关在家里。”

  “可是我不想离开你。”我的双臂搭在他的肩膀上,双手变成一个环圈在他脖子上,这是我之前在流浪的路上和粉红房子里的女人学的,她们喜欢用这样的动作把那些肥头大耳的男的留下来,然后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掏钱。

  我现在和他们的处境没什么不同。

  “我不会离开你,我只是把你存放在更安全的地方。”沈文兴轻轻拍着我的后背,“你可以把这件事理解为一个游戏,你只需要扮演一个小朋友,然后平安的长大,等任务完成我们就不用分开了。”

  “多久才算长大?”我的声音闷闷的,把眼泪和鼻涕都擦在他昂贵的衬衫上,在上面留下一圈圈深色的痕迹。

  “你可以保护自己的时候就算长大了。”

  ·

  我最终还是和常世成回了家,临走之前我让沈文兴给我取一个新名字,他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常中生”三个字,我带着这张纸条和三箱行李离开了沈文兴的别墅。

  常世成的房子算不上豪华,但比我在孤儿院时的条件要强上百倍,他们为我准备了单独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独立的展示架,里面放满了变形金刚,我知道这是沈文兴安排的,他确实和他承诺的一样,永远不会离开我。

  我被送到家附近的学校,由于之前没有读过书,所以只能连降两级从二年级念起。不过我觉得这里的人都没劲透了,包括常世成夫妇,我能感受到他们在努力给我一个普通小孩的生活,但我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梦里,我的大脑总提醒我那些和沈文兴一起度过的日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把我当成亲人,他不能没有我。

  终于在一个夜晚,我带着收拾好的背包离家出走了,我想顺着记忆走回别墅,我想抱着他,我想留在他身边。

  为了迎合即将到来的春节,东文市的大街上被装饰了红色的灯。我高估了我的记忆力,这些街道在夜晚看起来没什么不同,我只能沿着马路漫无目的的走着,反正地球是圆的,只要我一只走下去我就一定能找到他。

  后来我被沈文兴找到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只能靠在路灯下等待太阳升起。他见到我的第一眼没有激动,没有冲过来抱我,没有做出任何我幻想中我们再次相见他能做出的事。

  他上来给了我一巴掌。

  疼痛感和寒气一起招呼在我的右脸上,我的大脑好像也被打得麻木,以至于很久都没有做出其他反应。灯光打在我们俩中间就像一条警戒线,我的眼神突破障碍企图在他的目光里找到一丝安慰。

  就好像过了一万年那么长的时间,我们只是在这里站立着,像两尊故事性极强的雕像,直到我流下眼泪,直到他身后的男人在他耳边低语。

  我听到了他说已经解决了。

  沈文兴明显松了口气,他转过身去,只留下了一句,“回家。”

  当然是回我们的家。时隔三个月我又坐在了那张沙发上。客厅里没有任何改变,甚至当时专门为我玩耍而买的小地毯都还在原位,这让我很满意。

  也有我不满意的。

  比如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红色的丝绸吊带内衣,那一对胸大到仿佛马上就要晃到我脸上来,她就像一只猫,在房子里不停踱步,我总觉得她是在观察我。

  我也一直盯着她,并且在心里念叨沈文兴的品味真俗。

  可我好嫉妒。为什么这个女人能留在沈文兴身边而我不能?是因为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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