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意外之喜

  吴三桂趴在草丛里,整个人都惊呆了。

  这些陶罐的威力竟然恐怖如斯,堪比开花弹,甚至更厉害!

  开花弹至少需要大炮吧,炮身重上千斤,移动起来十分笨重,可不是随便想去哪就去的。

  而且,大炮需要维护,炮兵需要后勤补给,两者缺一不可。

  再说炮弹,那玩意价值不菲,制造起来十分繁琐,前线需求量大的时候,经常出现炮弹无法及时供应的尴尬局面。

  地雷就不同了,甚至不需要专门培养,只需按照要求,埋在指定地点,然后就完了。

  据说这玩意的造价也很便宜,就是个陶罐子,装满火药,然后加装一个触发装置。

  如果将陶罐换成铸铁……啧啧,不敢想,不敢想啊!

  吴三桂越想越兴奋,等到爆炸声彻底停止,这才猛地站起身来。

  “众将士听令,随我冲锋,杀敌!”

  一声令下,五百人手持长刀,嗷嗷叫着冲向敌军。

  刚刚蹲在树丛中的时候,他们亲眼见证了地雷的威力。

  建奴死伤惨重,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

  “杀啊!”

  “冲啊!”

  建奴刚刚经历完地雷的洗礼,惊魂未定,突然看到明军冲出来,哪里还有心情抵抗。

  侥幸逃过一劫,或者受伤比较轻的,直接撒腿就跑。

  而那些受伤重的,走不动路的,干脆双眼一闭,趴在地上等死。

  吴三桂带的人都是关宁铁骑中的精锐,本就战斗力强悍,面对建奴残阵,如入无人之境,从前杀到后,从头杀到尾,根本没遇到任何抵抗。

  战斗很快结束,阿济格携带的三千兵马,包括他自己,最终一个活口也没留下。

  “哈哈哈!”

  吴三桂仰天长笑,今天这仗打的,真痛快啊!

  若放在以往,五百人对上三千人,早就躲得远远的,因为根本没有胜算。

  今日这般,五百颗陶罐雷先炸一轮,然后一个冲锋收拾残局,如秋风卷落叶,一场战斗就结束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啊!

  吴三桂笑完,当即吩咐道:“割下建奴首级,回去请赏!”

  “总兵大人,建奴太多了,看样子至少有两三千,不好携带啊!”

  “那就……割下双耳!”

  “是!”

  众人一顿忙活,然后将血淋淋的耳朵用绳子或细纸条串起来,绑在身上。

  “总兵大人,您来看看,这个人似乎有些眼熟!”

  吴三桂听到有人呼唤,便走上前去,然后就看到地上有一具焦黑的尸体。

  “都炸成这模样了,你是怎么看出眼熟的?”

  “卑职不是说他的相貌,而是他手指上的扳指!”

  吴三桂闻言,缓缓蹲下身,仔细观察对方大拇指,竟然是一颗蓝宝石!

  佩戴其他手指叫戒指,大拇指上的才叫扳指。

  这玩意的作用是拉弓射箭,后来逐渐演变成一种装饰和身份的象征。

  满洲人擅长骑射,因而非常喜欢佩戴扳指,那些满洲贵族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便琢磨起扳指的材质,从最开始的鹿骨,逐渐发展到玉石、金银等贵重材料。

  吴三桂常年和建奴打交道,他非常清楚,蓝宝石的扳指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佩戴。

  而且不是普通的贵族,定是身份极为显赫的爱新觉罗家族。

  无论金银玉石,虽然价值不菲,但是说到底,只要肯花钱都可以买得到。

  蓝宝石则完全不同,这玩意压根就不是中原的产物,而是番邦小国上供,或者通过海外贸易才能得到。

  听说蒙古人西征的时候,那些西域小国为了生存,曾经上供过一些。

  随着建州三卫逐渐崛起,蒙古诸部被打的俯首称臣,为了表示诚意,自然会将最贵重的东西拿出来,其中便有极为稀有的,用蓝宝石和红宝石做的扳指。

  吴三桂心中狂喜,面前这个戴蓝宝石扳指的,可能是个王爷!

  只可惜,整个身躯已经被炸的残破不堪,焦糊一片,根本看不出相貌。

  “将这个人首级斩下来!”

  “是!”

  紧接着刀光一闪,首级斩落。

  吴三桂将首级和扳指收起来,大手一挥:“进京!”

  五百人回到山海关,发现城楼已经倒塌,只剩下一片废墟。

  吴三桂怒道:“狗日的野猪皮,这么好的城楼子,让他们给毁了!”

  可是,生气归生气,事实已经如此,只能先回京复命。

  众人继续赶路,昼夜不停,终于在第二天晌午赶到京师。

  吴三桂连家都没回,马不停蹄直奔紫禁城,请求面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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